
为了使我矿管理规范化,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顺利发展,促进企业效益,保证企业无重特大事故,特向本矿管理人员签订本责任书:
一、签订对象
爆破员
二、签订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责任书的签订,使签订对象明确了解责任书中所赋予的权、责、利,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职责,从而促使其不折不扣完成所管辖范围的工作,真正意义上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安全隐患控制到最小化,控制在源头上,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签订对象的职责
1、对放炮工作全面负责,对安全放炮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放炮员岗位责任制上所规定的各条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抓好放炮的安全工作。
3、在运输、储存、装药、起爆等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放炮过程中,应遵循“一炮三捡”、“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处理瞎炮时,应按相应的安全规程执行。
5、严格炸药、雷管的领退制度,如失落应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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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禁讲钥匙和放炮器转借他人放炮。
7、放炮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以上条例。
四、考核办法
1、平时由安全副矿长组织检查和收集放炮员的工作情况,累到当月底组织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于月底向矿长书面上报。
2、在检查和平时的收集过程中,对放炮员轻微的失职现象,按考核标准给予扣分,如严重失职,则可立即开除。
五、处罚与奖励
1、对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者给予奖励,对70-79分(含70分)者不奖不罚,对60-69分(含60分)者给予处罚,60分以下者开除。
2、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安全事故者,除按本矿有关规定处理外并依法移送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六、该责任书一式三份,矿长办公室、安全副矿长、签订对象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矿长(签章):
爆破员(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