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酒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拥有完全产权的****酒店出租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酒店的基本情况
出租酒店的房产证号码为(详见附件
一);土地证号为(详见附件二);出租酒店现有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租赁期限
酒店租赁期限为拾年,自2011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
第四条定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酒店租赁定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2、酒店租金为每月人民币陆万元整,该陆万元不包含税费。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定金壹拾陆万元及租金2011年5月1日酒店交接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前两年租金;以后租金每两年支付一次,即2013年8月1日一次性付清两年租金,以此类推。
、甲方指定的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
5、乙方的付款时间以银行转帐回单上的盖章日期为准。若以现金支付则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酒店交付及收回
1、甲方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将出租的酒店及附属设施、设备等保持目前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原以甲方名义开户的水、电、有线电视等一并移交给乙方使用,如需变更登记甲方应予以协助,变更登记费用由乙方负担。
2、酒店交付时,原酒店名称标识可以一并撤换。
3、甲方给与乙方三个月的装修时间(即2011年5月、6月、7月)装修期间不计算租金。
、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承租的酒店及附属设施、设施保持乙方经营的现状交付给甲方。
5、酒店交付与收回时应签署交接单,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名视为交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