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邓维龙副主任、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近年来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明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预防工作提出建议,请会议研究审议。
一、近年来工作回顾
20xx年12月,经省委同意,广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综治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综治委的总体部署,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探索我省预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着力打造预防工作品牌,全省预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广泛调研,不断增强预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近年来,围绕青少年违法犯罪、进城务工青年权益状况、第二代农民工生存与发展、青少年权益状况、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状况以及网吧整治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青少年切身利益问题,集中力量开展调研,形成了一批具有相当参考和借鉴价值的调研报告。其中,《广东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研报告》、《广东省第二代农民工调研报告》、《关于违法网吧近期整治效果的调查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批示,为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研究青少年问题和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也为科学地、有针对性地推进全省预防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和立法,预防工作的政策法制保障日益完善
推动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监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等,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为全省预防工作发展提供了保障。20xx年,在省人大重视支持下,由省预防办、团省委牵头,依托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有关力量,《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顺利通过省人大会审议,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真正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去年以来,《广东省青少年保护条例》修订也正式纳入省人大今年的法律修订计划。目前该《条例》修订工作进展顺利,有望于今年年内审议通过。
(三)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
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该《意见》精神,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团省委开展了“科学发展、青春唱响”、“我与祖国共奋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举办了全省中小学“知荣明耻我们在行动”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广电部门组织实施了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四大工程”(“建设工程”、“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监察工程”);关工委组织实施了“知荣明耻,共建和谐城乡、文明校园”活动。围绕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宣传教育,举办了一系列诸如座谈会、网上论坛、征文、知识竞赛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团省委、司法厅、广东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片;省教育厅积极推动在全省中、小学校建立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司法厅、省妇联、省少工委举行了“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等法律实践教育活动。省广电局通过新闻报道、新闻专题和专栏节目等形式全方位开展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省妇联开展“外来女工与法同行”活动,提高外来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通“12333”咨询电话,在群众中普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知识。
(四)协调联动综合治理,青少年成长环境不断优化
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行相应职能,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加大各领域的整治力度,积极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发展环境。省公安厅牵头成立“709办公室”,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共关闭了淫秽色情网站483个;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多人次,检查网吧1.4万户次,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3000多家,查封违法经营场所8000多处。全省出版行政部门开展了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立案行政处罚非法经营出版物4500多家,共收缴非法“口袋本”、卡通画册、图书17多万册,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429.9万张、电子出版物180万张、书报刊696万份(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省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万多人次,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各类经营场所3.4万户,取缔无照经营户4400多户。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稳定责任制,制定并印发《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设部门加强了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规划审核,在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居住区规划的编制中确保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教育基地的建设用地。公安机关重点打击一些校园帮会、校园暴力团伙的活动,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有明显好转。省财政厅在预防工作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每年划拨专项经费40万元,为重点推进预防工作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突出工作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全方位保护体系逐步建立
各成员单位共同关心、关注、帮助特殊青少年群体,着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省高院全面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建设,目前全省已有124个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大大加强了对少年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检察院创新不起诉公开咨询制度,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予以更多倾斜。省民政厅扎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推动20个地级市设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团省委联合省司法厅开展“甘露行动”大学生爱心帮教活动,组织中山大学等十所广东高校与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十个监区开展结对爱心帮教。省妇联牵头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帮助管理力度,通过编制农村家庭教育主体课程,重点面向困境儿童的家长和临时监护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
(六)强化维权平台建设,青少年维权效果明显增强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以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造青少年维权载体。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自20xx年开通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以来,功能不断完善,初步形成覆盖青少年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权益救助、预防犯罪等六大领域的综合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省已有12个地市开通了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据初步统计,4年来共解答咨询电话一万多个,处理维权和心理咨询等案件11807宗,有力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共青团、综治、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建设、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工商、质检、广电、新闻出版等15个系统联合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各系统、各部门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实施青少年服务承诺制度,开辟服务和维权“绿色通道”,开展了一系列维权活动,涌现一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单位和组织。
(七)指导推动成立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20xx年12月,在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共同发起成立了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研究会成立以来,严格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开展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工作调研,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定期出版《广东青少年犯罪研究》刊物,每年组织对外学术交流,积极主办或参与一系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为推动预防工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八)注重制度机制和品牌建设,不断提升预防工作活力
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十分重视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预防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促进了预防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注重预防工作信息建设,已累计印发预防工作简报60多期。积极打造预防工作品牌,形成了诸如“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戒除网瘾,快乐成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甘露行动等一批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增强了预防工作的活力和影响力。
总之,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以“为了明天工程”为统揽,在完善青少年法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整治青少年成长环境、构建青少年维权平台、健全制度和打造品牌等方面,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形势依然很严峻,任务依然很艰巨。每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均呈上升趋势,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而且,我们预防工作自身尚存在着诸多困难和不足,如,预防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单位和地方对预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仍较为欠缺,有效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仍不健全;工作环境有待改善,社会化预防氛围不浓,工作保障与预防工作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等等。这些因素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全省预防工作的制约因素。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不断把全省预防工作推向前进。
二、关于明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建议
20xx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综治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继续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进一步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着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预防工作氛围,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继续深化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
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教育,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是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要继续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及即将出台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实施力度。要广泛开展法律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通过上法制课、以案说法、举办司法机关开放日、开办法律讲座、专题报告会、知识竞赛、制作宣传挂图和海报等多种形式,在广大不同青少年群体,尤其是大中小学生、进城务工青年、闲散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等重点青少年当中卓有成效的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创新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信息化手段增强教育效果,扩大对青少年的教育覆盖面。要切实加大教育基地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律教育基地在法律普及和宣传中的重要作用。要强化督导考核,尤其对各地宣传实施《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情况要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把《条例》当中的各项具体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法律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预防工作的整体联动
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预防工作职责,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以提升预防工作实效为目标,以在校学生、进城务工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以及未成年犯为重点,以各专项整治活动为依托,依法打击各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启动实施“青春护航工程”mdash;mdash;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爱青少年成长行动,积极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继续深化“甘露行动”,充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对未成年犯的教育帮扶作用;认真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建设;以“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为载体,不断优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区环境;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整治和执法力度,落实责任制,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继续积极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力度;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协调机制,坚持不懈地共同做好预防和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的监管,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化“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重点加强对农村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强探索,进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着力打造预防工作载体
要继续深化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台建设,开发建立12355综合服务网站系统,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维权解决工作机制,拓展12355服务内涵和功能,逐步把12355打造成为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继续强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与教育、法院、检察院、公安、文化、工商等15个系统,联合制定下发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实施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范围,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化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把社工工作与青少年心理教育、法制教育、远离毒品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社区矫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广州市海珠区和深圳市成功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试点的基础上,联合有关单位逐步在条件成熟的社区或青年中心推进专兼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壮大社工队伍,进一步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
(四)不断完善预防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
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实现预防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保障预防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协调运作的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已有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着力加强预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青少年维权个案跟进解决制度和协调合作机制、预防工作奖惩机制的建立健全。一是建立预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地方预防工作机构的领导和监督,确保预防工作各项政策及措施在基层的贯彻和落实;二是建立青少年维权个案跟进解决制度,进一步理顺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的关系,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打造青少年维权绿色通道;三是建立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增强预防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动、沟通协调和掌握、解决青少年问题的能力;四是建立预防工作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各地区、各领域开展预防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预防工作格局。五是健全调查研究机制,建立评选表彰制度,鼓励和支持深入基层和青少年当中开展预防工作调研,充分发挥犯罪研究会的调研优势,争取每年出一批融学术性、实践性于一体的调研成果。
各位领导、同志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现实,改革创新,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为预防、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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