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意向书,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施工地点:;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施工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向甲方交纳叁仟元(¥:3000.00元)装修意向金,可享受如下优惠:
1、意向金在签订正式合同时转为工程款。
2、交付意向金的客户可享受乙方当时优惠活动的所有优惠。
3、甲方交付的意向金,乙方在5天内无条件退款。
、如5天后未签订正式合同,意向金转为设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套施工设计图。
5、交付意向金后5天内未签订正式合同时,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进行施工设计,如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意向金转为设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套施工设计图。
三、本意向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最终解释权归宜家装饰所有。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住址:地址:常宁市群英西路中国电信对面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34-7269998
签订日期:订日期:
四:
甲方(发包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人:
乙方(承包方):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工程负责人: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意向协议。
第一条装饰工程概况
一、装饰工程地点:
二、装饰工程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修工程设计(甲方指定的室内设计单位);室内装修工程;室内上下水工程;室内强弱电工程;
1.装修面积:
2.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及质量要求以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及报价单为准。
第二条项目价款
一、本装饰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甲方投资暂时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正)。其中:甲方指定设计单位和设计师,额定设计费为: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正),该报价费用所含项目内容与不含项目内容具体见附件清单。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意向总价款可做相应调整:
1.意向总价款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发生变化的;
2.因装饰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的;
3.发包方增加新的装饰施工内容的;
.其它;
第三条价款支付
1.乙方组织邀请设计师前往现场测量并出较为详尽设计方案,甲方需要交意向定金元。装修设计合同达成后,该意向定金计转为第一期工程款。
2.甲方对设计方案无异议,甲方与乙方签订装修合同。甲方要求将设计方案和图纸带走,不与乙方签订装修合同,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3、施工期间,甲方严格按装修合同条款支付进度款项。
第四条争议处理
甲方或乙方在本意向书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