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员工休息室是提供给员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员工应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报刊等物品带出休息室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5、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制造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空调等设备。
7、举止文明,禁止出现躺在桌上等不雅行为。
8、衣冠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休息室。
9、非人为原因造成桌椅损坏时,员工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工程部维修。
10、本规定至颁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