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检委托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委托人声明,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检疫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本委托人所委托受委托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的“报检单”和随附各种单据所列内容是真实无讹的。具体委托情况如下:
本单位将于年月间进口/出口如下货物:
品名:信用证号:
数(重)量:提单号:
合同号:船名/航次:
特委托(地址:),代表本公司办理所有检验检疫事宜,其间产生的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请贵局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办理。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年月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