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曹佳佳孙奇耀乙方:一、合作共识:
甲乙双方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长期合作原则上,制定本合同。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在区域代理商。三、代理期限:
1、本协议于2014年月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年期限。
2、合同期满双方欲续签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交续约协议,销量递增情况由双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办理续签手续,合同期满一周内如甲方未收到乙方有关续约的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约权。四、结算:
1、结算方式:月结现款或汇款结算。
五、范本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均为正本,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江阴江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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