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说明
根据年月日有限公司关于减资的股东会决议,本公司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该决议作出之日起的10日内通知了债权人,
①并于年月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减资公告。现就减资所涉及的债务清偿及担保问题作如下说明:
根据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对外债务为万元。至年月日②,公司已向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未清偿的债务,由公司继续负责清偿,并由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担保③。
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担保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注:①减资公告刊登日期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
②日期应当在减资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后。
③公司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议采用以股东为保证人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