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各位业主:
2016年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xx市物价局、城乡建设局“关于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兰价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区域实际情况,现就本年度供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xx厂安居小区本年度供暖时间为11月1日至3月31日,为期5个月,收费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1#、4#、6#楼按面积收费,缴费时间自2016年10月25日开始,缴费地点在xx厂物业服中心(6#楼1单元204室);
2、如有申请停暖的业主请尽快到东厂物业中心办理停暖手续,过热费按全额采暖费用的30%收取,因停暖造成管道冻裂、跑水等损失,需申请停暖的业主承担全部责任。
望各位业主及时缴纳采暖费用,确保今年供暖工作顺利进行。
需要帮助或有疑问,您可以拨打xx厂物业服务中心电话:189xxxxxxxx(8: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