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设计: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
(二)卖方设计方案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
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五条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验收:对于橱柜的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预付款****元,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