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党在农村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承包合同,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依照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以下租赁承包合同条款。
一、承包租赁合同经营内容:
1、xx人民政府将原xx场除茶园外所有土地荒山租赁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发展油茶产业。租赁承包期限20年,从2014年1月1日起到2033年12月31日止,前五年属于油茶产业生产发展期,甲方不收承包费。从2019年起每年向甲方交租赁承包费壹万元。合同到期后以同等条件优先原承包者承包租赁,该场的四周边界以建企业场时的四周边界为准。
2、交付租赁承包费的办法,实行先交款后承包的办法,一是在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该押金抵最后一年的承包费。二是乙方必须在每年的10月1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赁承包费,方可继续承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承包合同。
3、为了该场企业早见成效,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立即整地深翻修渠锄草。务必在四个月内油茶苗全部栽植到位,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企业所有土地荒山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和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合同,否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国家镇村建设征地需占用该企业的土地,政府只补偿地面附作物。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宣传党的政策法律。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纠纷,尽力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2)甲方对乙方租赁承包的油茶园拥有所有权、收益权
(3)及时对乙方生产技术管理等生产活动进行帮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