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丙双方钢材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并制定本协议
一、钢材代理购销的数量
自2012年8月起至2013年12月,乙、丙二方采购的钢材委托甲方受理购销,总的购销数量为20万吨左右(只计算购或销)。
二、代理购销流程
1.由甲方代理购销钢材的具体品种、数量、规格、单价等标的物要件均由钢材购方与钢材销方即乙、丙双方自行确定,甲方只受购方委托向购方指定的销方代为钢材购入,甲方对购入钢材涉及到质量等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丙双方自行解决。
2.甲方在向销方购入钢材时,应在本协议下签订具体钢材购入的购销合同(合同文本按甲方确定的规范合同文本为准),并同时与采购委托方签订钢材销售的购销合同。
3.在甲方向销方按本协议规定付款方式付清贷款后,销方应将钢材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
.当委托采购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协议规定的采购保证金后,采购方应在三个月内提货完毕,并付清全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