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2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大描绘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相适应,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协同,扎扎实实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前进,确保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实行全面依法治国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们的干部工作方式也不断在改变。依法治国是群众的呼唤,也是我们在改革发展中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贯彻到底,对于我们基层干部来说,我们要在我们最平凡的位置上,为把我国建成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一是加强法治知识学习。只有学而懂,懂而做。我们要学习相关工作的法治知识,把法治知识作为实现依法做事的前提。在遇到工作问题时,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在前面,依法行政,让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利运行在法律之下,让我们的人民群众能感受到我们行政的公正性、平等性,维护我们党和国家的形象,人民的利益。
二是实现全程监督。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必须依法行政,我们必须对于我们的工作有一个全面的监督,一方面要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于工作进行监督,在监督中不能过程化,要做到全程监督,不留监督死角,把我们的工作暴露在阳光之下。另一方面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实行实名制鼓励群众对于干部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若发现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同时相关部门要把反映后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群众,让群众知道自己反映的事有人办理,提高群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