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青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
为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更好地凝聚青年、服务青年,激发青年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团章》中企业、社会团体等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规定,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已具备成立团支部的条件,拟成立共青团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团支部。目前,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团员青年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团支部的帮助下,已自发成立了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团支部筹备委员会。通过筹委会近一个阶段的努力,前期准备工作一切就绪,拟定于20XX年7月2日召开中复连众团支部成立大会。
当否,请批示。
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团支部筹委会
20XX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