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系我院教师,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于201×年10月10日与×××结婚。系初婚,未育,未抱养,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现需办理计划内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特此证明!×××学院xx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