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上海舜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2#楼钢网架除外)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2、项目地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秀洲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75000平米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四、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肆拾玖万柒仟零肆拾肆元贰角柒分整(¥:47,497,044.27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及询标过程中双方有效的往来信函
(3)合同图纸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合同条款
(6)投标须知
(7)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
(8)投标文件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七、乙方应向业主和总承包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07月22日合同订立地点:浙江嘉兴市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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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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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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