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祁红花苑C1#(42)楼。
工程地点:黄山市祁门县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二、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肆拾玖万元整元(人民币)¥:元
1.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基础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2.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壹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壹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3.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5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祁红花苑项目部。
5.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祁门设计室设计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室、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6.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三、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
四、工程款支付
1.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__一___层支付___50___%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50__%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___1___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___45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7_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____3__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完后___30___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____80__%,在工程结算审定后__30__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____5__%保修款)。当结算时间超过____三__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_____7_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__95____%,
五、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___15___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_祁红花苑_____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