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风行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政府的声誉、人民的利益。多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跨越式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尽管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但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思想作风、文明服务、依法行政、办事效率、财政政策落实、勤政廉政、政务公开等方面,有的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没有解决好的老问题;有的是财政管理不到位出现的新问题;有的是近年来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中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也有的是财政部门自身建设中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人员的要求和期待。各科室(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客观分析政风行风建设形势,高度重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把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建设服务型财政部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要以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自觉落实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姿态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二、抓住重点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政风行风建设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定要牢牢抓住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具体要把握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认真梳理解决近年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反馈的问题。要切实正视问题,对近年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进行一次归纳整理。对群众年年提出但解决效果还不明显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对群众提出的共性问题,要统筹安排,重点研究,通过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等方式,建立纠建并举、惩防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结合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分析以往发生的个性问题,未雨绸缪,通盘谋划,科学制定方案,把措施想细,把工作做实,尽可能防止各类个性问题的发生,促使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不折不扣落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规定。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特别是标准、范围、时间、程序等有明确规定的惠农补贴、就业、医疗、教育、卫生、收入分配调整等相关政策,要足额保障资金需要,确保及时发放。要继续发扬“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作风,防止一拨了之等情况的发生,对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全过程实施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保证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切实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
影响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规范财政行政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增强干部职工依法理财、依规管理的意识,任何岗位都要做到职责明确、程序清晰、行为规范。要认真落实“权力梳理、流程规范、监督定位”的各项规定,继续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以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从满足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增加预算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支出的预算公开。着力建立健全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渠道,确保财政预算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真诚服务群众。
(五)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机关作风直接关系财政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要大力倡导和践行胡锦涛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进一步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听真话、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算实账、求实效,防止各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强化又好又快的服务理论,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努力为预算单位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带头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健全完善财政工作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完善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为主要内容的财政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思想观念、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努力建立与新体制相适应、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新体制、新机制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在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的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上咨询、主动征求意见等形式,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为群众投诉、反映问题提供便利,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对服务单位、个人反映的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时答复,对于重大问题,领导要亲自解决。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公共财政政策特别是涉及民生的财政政策,构建和谐财政。
(七)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要坚持纠建并举,以解决问题为主线,把民主评议工作与财政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贯穿于财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针对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扎实实搞好问题的整改。把政风行风评议结果作为评先创优、实施奖惩、晋职晋级的依据。
三、强化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继续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政风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条块紧密结合的纠风工作格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和监督。
2、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要把监督重点放在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服务窗口等部位上。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全面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3、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特邀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提案、议案、媒体批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发现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民意测验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
、落实违反政风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责制度。对轻微违反规定的行为,通过批评、教育等措施进行纠正;对比较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要通过行政措施、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纠正;对严重违犯纪律和法律的行为,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直至刑事处分。对于损害群众利益而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增强警示效果。
四、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财政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各科(室)、二级机构、乡(镇)财政所都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具体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