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鄂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发·20XX·19号),《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鄂发·20XX·27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20XX·1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等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办发?20XX?45号)等文件精神,局党委与各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共性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3.“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班子成员向单位汇报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通过定期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述责述廉,加强常态督导检查,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层层担责的闭环效应,认真解决“两个责任”压力传导递减的问题。
6.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报告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情
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7.认真整改20XX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反馈的突出问题。
(二)选好用好干部
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9.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深化作风建设
10.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重点,增加督查频次,加大问题整改、通报曝光、追查问责力度。
11.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对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行为进行查处。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1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4.组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第十六个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15.深化党务、政务和司法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1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17.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开制度,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18.支持相关部门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个性责任
19.深入开展控违查违工作,对违法建设落实露头就打,有效打击。
20.扎实推进城镇管理工作,加大对城市出入口管理的力度。
21.基本完善垃圾收运一体化工作,确保专业保洁、常态保洁。
2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执法。
23.制定本单位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制完善有机结合。
三、责任追究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相关事项
1.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平时抽查和年终全面检查考核。
2.若签订责任书的领导人员年度内有变动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中共鄂城区住建局党委:
20XX年XX月X日
鄂城区城管局:
20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