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租赁内容:
1、乙方租车时间:年月日租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元(大写:)包含司机工资、保险费、养路费。
3、本次租赁费用不包含税,开票另议。
、本次租车大约行驶公里。如超过该定额100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3元。
5、本次租车大约行驶时间。如超过该定额8小时。每超一小时加收人民币30元
6、本次用车中的过路费由方承担,油费由方承担.
7、车辆如出省过夜,乙方负责司机吃住。
8、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车型为;车牌号:甲方安排给乙方为其租车服务相应司机姓名;联系电话:
8、乙方联络人的电话:上车时间和地址:
9、乙方在用车之前先预付本次租金的一半费用给司机,剩余租金本次租车结束结算。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要求,此次包车的行程描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无特殊情况,乙方承诺为了减少不要的麻烦,将不会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甲方根据情况再决定是否承接相应的委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