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娄底市娄星区鹏天酒店(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管辖的鹏天大酒店电梯广告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位位置、面积、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位置:乙方租赁广告位于鹏天大酒店左右两部电梯内号位;如图下图
2、租金:
本广告位在合同期内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元)(以上价格不含税)
3、租期:租赁期为月年月日止。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月日前缴清,合同期满后提前一个月续签。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该广告位的提供,甲方不得擅自更改约定广告位的位置、面积的大小、朝向等,应当向乙方保证约定广告位的质量。
2、甲方有监督、管理广告位及发布在广告位上之广告的权利,并负责与此相关的审核、维护、调整等相关工作。
3、该广告的制作、安装、维护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