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甲方将其承租于北京市东城区五道营胡同甲75号一层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并将此门面房二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的一层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甲方借给乙方使用的二层房屋可作为盈利场所并兼顾会议场地使用。由甲方负责装修和添置设备。乙方营业利润的40%归甲方所有,乙方营业利润的10%作为会员费交给“五道营商业街商会”。
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改变门面的结构。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元/年(大写:圆整)。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给任何第三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应保证二楼的房屋可随时能为甲方变换为会议场地使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担房屋的水电费。
2.租借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应在租赁期满15日内搬离。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门面或门面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门面及门面门面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2)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机安全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本合同共四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