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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规定

由 郑久群 分享 时间:2025-06-01 阅读:0
实验室管理规定

总则

一、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实验室用途,将安排用于教学、科研的实验室场地改为生产或商业用途。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准擅自改变实验室的功能,如要改变实验用房的功能,应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实施。

二、未经学校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实验室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私自出租出借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责任,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

三、本单位教学和科研使用实验室,其使用面积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标准和使用办法》计算,并按照该文件的规定进行实验室内部分配。

四、为完成科研课题向本中心借用实验室或场地,应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项目完成后应按时归还,不得拖延或拒不归还。

五、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内部或外部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间隔。

六、不得擅自拆、加装室内电源。不得超负荷用电。

七、大型或超重设备、有激烈振动或冲击产生的设备上楼必须核实、批准。

八、不得将家具、杂物或设备放置在走廊、通道、楼梯等场所或将公共场所改为实验室。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实验器件200元以下的小型实验仪器、及实验所需的其它物品。

二、对丢失或因质量问题、学生操作不当及其它原因损坏的物品均须登记造册,作为下学期补充的依据。

三、凡丢失物品,均按物品的原值全额赔偿。

四、由于操作使用不当损坏的物品,按以下规定赔偿:

1.价值在5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全额赔偿;

2.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按物品原值的50%赔偿;

3.价值在15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按广东工业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即按原值的60%-100%赔偿);

五、学生所赔金额均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收取,并由实验教师填表,学生签名,学期末统一交院教学管理处,用于低值易耗品的随机补充。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实验室卫生守则

一、每一实验场所必须制订值日生轮流表,值日学生必须要对当天卫生负责。

二、值日生要求认真负责,每天要拖地一次,擦净工位及公用设备。

三、实验室每周五大扫除一次。四、实验室所卫生要求做到:

1、门、窗、墙壁、天花板、电扇、灯具无污迹,灰尘和蜘蛛网等。

2、所有实验设备上无铁屑、灰尘废料、污迹等。

3、实验材料、废料、工件、设备摆放规范整齐。

、实习工位上,工量具及工件,保持清洁、整齐。

5、讲台及黑板保持清洁。

6、实验结束后,对所有设备进行保养。

五、实验学生必须保持自己的工位清洁、整齐,每天至少清理两次(中午及傍晚),带班教师必须对每天的卫生工作进行安排、监督。

实验室安全操作总则

一、注意安全,不能带电操作。

二、任何仪器仪表设备、未熟悉其使用方法之前不得使用。

三、为保证仪器设备及实验线路的安全,接线后须经老师检查后方可通电。

四、接通电源前必须肯定无人触及电路的导电部分,并通知参与实验的全体人员。

五、使用任何电源时必须先了解其电压值,接换电路时必须先断电源。

六、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切勿惊慌失措,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报告指导老师。

七、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及时报告老师,并有秩序迅速撤离现场。

本中心各室管理细则

1、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工具,非教学、科研用途或个人私用一律不得外借。确因教学和科研需要使用实验中心的教学器材与设备需经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借使用,外借的教学器材与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

2、为了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对需借用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的,应提前三天通知实验中心。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等候,如上课后十五分钟,教师仍未到达的,管理人员不再等候。

3、实验指导教师应保持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的完整和清洁。因教学需要使用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的,应由实验指导教师亲自借出,并办理相关的借用手续。

、实验完毕后实验指导教师需督促学生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清洁后放回原处,打扫室内卫生,关好电源。

5、归还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时,应保持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的完整和清洁,经实验中心管理人员检查,办理相关的归还手续,如有破损,由实验指导教师依据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手册》的有关管理办法填写报损单。

6、各类工作人员、实验指导教师及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手册》及艺术设计学院实验中心工作细则,严格遵守此项以上实施细则,完成好自己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中心机房管理细则

1、为了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进行,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对需使用机房的,在开学前报实验中心统一安排。如有冲突,经实验中心与各老师共同协调。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等候,如上课后十五分钟,教师仍未到达的,管理人员不再等候。

2、使用者必须爱护计算机实验室各种相关设备及物品,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水,不得在机房内吐痰、抽烟、乱丢纸屑。

3、教师用机由教师自行维护,但不得擅自更换机器部件,不允许将机器自借或外借到实验室外,教师离开实验室,必须将所有机器正常关闭,并通知管理人员。

、实验指导教师应教导学生遵守计算机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实验设备。按规定上课时间到达实验室,组织学生到指定的机器操作。机器出现故障,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学内容变动或更新,提前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调整实验时间或更新软件。

5、学生上机实验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出入。严格按照教师规定实验内容操作,机器出现故障,不得擅自处理,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于蓄意破坏、违反使用规则造成机器损坏者,必须赔偿一切损失。上机实验结束,按操作要求关闭机器,将桌椅摆放归位,打扫好卫生后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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