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3、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当日工资作废。无故旷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为自离。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公司实行每月26天制为满勤,满勤奖为每月每人__元,节假日除外。
3、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5、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