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实行课堂开放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校内人员或上级领导及来宾进入课堂听课。
2、各教研组或备课组每学期都要认真制定听课计划,听课不能集中于少数人、集中于某段时间,要使每个人都经常听课、被听课。一般每周都要有听课活动。
3、各学科每学期都应安排2~3次校级公开课,邀请校内教师听课,要安排好时间、地点、内容和执教教师。学校鼓励非教学人员进课堂听课,以了解我校的教学情况,宣传我校的教学实力。
4、实行“推门听课”制度。推门听课是对教学进行针对性调研、指导的重要途径。
5、实行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长、教务处的领导要深入课堂,了解课堂教学及教学改革情况,指导课堂教学和教学改革健康发展。校长每周听课不得少于4节,教导处领导每周听课不得少于6节。
6、实行教师互相听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要诚心邀请他人听课评课;每学期每人至少举行1次公开课。
7、听课人员要尊重授课教师的劳动,全面听、认真记。不得迟到、早退,要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作任何影响教师上课和学生学习的事情。
8、学校举行的公开课或观摩课,应由专人负责召集听课教师评课,并认真做好评课纪录,写出评课总结,存入业务档案。
9、听课教师要认真评课,实事求是,在肯定成绩和优点的同时,指出失误、不足及需商榷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被听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记录,虚心听取各种意见,不断改进教学。
10、教导处对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任课教师的听评课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