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转让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接手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特立此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号门面(面积为:平方)转让给乙方经营合法生意。
二、租期长短以乙方意愿为准,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不愿意租后,甲方可转出给第三方,租金额度不能随意增长,必须以整条街的平均租金价格为参照标准,双方协商后,才能更改。乙方付租方式为季度交付,承租期间以元(大写:)元作为押金。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自己所用的水、电、气费用,发票由甲方出具,乙方可以保留复印件。
四、乙方在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功能性结构,如需改变,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改变。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提前和甲方协商后,乙方可以转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不相关的费用。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相关行为,由乙方负责。合同由签定日开始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方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