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在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如电脑、饮水机、空调等)时,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老师报告。
第二条如出现突然停电,不要喧哗,不要慌乱,应立即启用应急照明灯,在工作人员安排。
第三条如发现火苗,应立即判断火苗起因,用专用灭火器扑灭,避免酿成火灾。
第四条如发现火灾,应立即关闭电源,启动走廊应急照明灯,紧急有序疏散人员,通知学校团委负责老师、学校保卫处领导以及学校相关领导,并拨打救火线119。
第五条如有人员被困或受伤,应组织实施抢救或护理:
(一)用防毒面具或湿毛巾掩口鼻,抢救火灾中被困人员;
(二)如有窒息者,立即移至安全通风地方实施救护;
(三)如有伤势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120送往急救。
第六条在发生火灾时,采取消除与减少火灾事故危害、控制与防止火灾事故恶化、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第七条办公区域各部分要按照规定配备适量、合适、有效的灭火器材,办公室应按照要求定期对各种消防措施(包括消防通道)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第八条火灾发生后,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工具,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讯保障。
第九条办公室不仅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理得当。
第十条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防消结合,以防为主。把保护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财产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注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