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13年月日变更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聘鉴字〔20〕号)。聘用合同变更的内容如下:
1、原聘用合同期限2010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变更为2013年月日至2016年3月3日。
2、甲方聘用乙方在中学X级X级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专技X级。
聘用合同未变更部分内容,双方继续遵照执行。此合同(一式四份)附在原合同后面,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鉴证机构鉴证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鉴证员(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