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证明本单位员工XXXX琴,女,身份证号:52XXXXXXXX。职务:行政经理,基本月收入:3500元。该员工在海南省三亚市旅游期间于XXX年1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至今仍在治疗康复期间(治疗康复期间参照《司法鉴定意见书》为180日),由于该员工在治疗康复期间无法正常工作,因此公司决定在此期间停发工资。
特此证明
公司
XXX年5月15日
兹证明本单位员工XXXX琴,女,身份证号:52XXXXXXXX。职务:行政经理,基本月收入:3500元。该员工在海南省三亚市旅游期间于XXX年1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至今仍在治疗康复期间(治疗康复期间参照《司法鉴定意见书》为180日),由于该员工在治疗康复期间无法正常工作,因此公司决定在此期间停发工资。
特此证明
公司
XXX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