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路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支付期限与方式
出租房屋月租金元,租期租金总额元。承租方将租金以方式,于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止施工。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第六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洁。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仅。
第七条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3、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还应支付滞纳金融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元。
第九条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