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古迹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文化遗存,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用实物书写的历史,是刻划一个民族岁月的书,在它的身上记载着许多历史故事。我国有一句老话“见了故物,如见故人”。文物古迹,不仅反映民族性格与民族精神,同样也是一个国家、民族继承、发展、创造先进文化之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见证,反映了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通过对文物古迹的研究探索,我们可以窥见人类自诞生以来的生活面貌。文物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是人类过去生活的反映,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循环的特点,一旦消失就可能永远不能再现。因此,对文物古迹实施保护意义极其重大。
1文物古迹保护的必要性
文物古迹是特殊的文物,其特殊性体现在:整体而言,文物古迹作为文物的一种,是不可以人为移动的。如果移动了,其价值必然受到巨大贬损甚至丧失原有价值。因此,《文物保护法》在制定条文规范诸如古遗址、古城址、古窑址、古地道、古墓葬、古建筑群、石窟寺等文物古迹的时候,使用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概念,并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从过去单纯追求物质生活向寻求精神享受转变,不少人开始追求寻根问底,从历史文化古迹中,从民族民间文化、宗教文化和神奇的大自然中吸取教益,陶冶性情,抒发情怀。因而旅游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高的综合效益,并成为各地经济最具潜力的新的增长点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然而,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时期,有些地方的个别单位、个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文物古迹之间的关系,在国家级、省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区内大兴土木工程,或兴建商店、摊点,或兴建餐厅、旅店,对这些单位和个人来讲,是得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其结果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破坏了文物保护景点的环境风貌,打破了其整体的完美性;有些地方以开发旅游资源的名义违章违规修建堂馆等,与当地政府的大量干涉不无关系,有的政府不能正确处理发展旅游业与文物古迹保护之间的关系,片面的认为,“保护是为了利用,只有利用好了,赚了钱,才能做到有效保护”,“改革开放,核心是发展经济,在建设中的一些破坏是难以避免的,保护是次要的”。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演化成了破坏性的建设行为。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因此,加强对文物古迹的合理保护,加大对文物古迹知识的宣传工作就显得及其迫切和重要。
2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文物古迹首先是文物,一切历史、科学和旅游价值都依托于文物本身,失去或破坏了文物本身,所有的价值也就不复存在。所以,我们应该而且必须永远把保护放在首位。但是,如果说保护就是纯粹意义上的保护,就是为了保护而保护,则失去了保护的意义。任何奇珍异宝,一旦束之高阁,外人难睹其貌,也就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试想,假如将一些文物古迹圈禁起来,将一些著名的文物如三星堆两坑文物出土后就藏于库房,仅供专家学者研究,那么,今天世人恐怕绝大部分不知其为何物。而正是这些文物古迹的建成开放和各类出土文物的频繁出展,才使各文物古迹名扬四海,文物古迹的保护才愈来愈受到各方的关注和重视。所以,在加强保护的基础和前提下,应该对文物本体进行充分展示,以彰显其文化特质,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
新世纪以来,文物保护工作者要抓住机遇,立足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按照文物遗址保护规划的要求,科学、系统地实施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通过展示重要遗迹、整治遗址环境,使文物遗址成为遗迹景点众多、环境优美宜人、有机相融的大遗址景区,成为彰显古代文明、弘扬传统文化的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地区最具吸引力的人文景观。所以,要加强重要文物遗迹的保护,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双赢。
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保护文物古迹对于我国旅游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游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对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发掘历史文化内涵,提高旅游景区品位。文物古迹、风景名胜都有它本身的价值,也有其历史渊源和传说,各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景区景点中的历史文化内涵是形成特色和吸引游客的关键所在。只有打造出旅游“品牌”才能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人来观赏旅游。忽视历史文化、民族民间和神奇大自然自身所蕴含的科学文化的发展和整理提炼,名景名点就会缺乏文化主导和精神支柱,失去持续发展活力。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掘历史文化、文物内涵,发掘其中的史迹、人物、政事、神话,用历史名人、名事、名诗、名篇来包装旅游业中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增强旅游业的吸引力,提高旅游业的生命力。旅游部门培养一大批既是教师、教授,又是表演艺术家,又有渊博的知识的导游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先进文化是旅游业的灵魂。建立在丰厚的文化内涵之上的旅游业才能保持永久的生命力和持续发展。
发展旅游业,一定要搞好整体的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创出自己的特色,而且把旅游资源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把规划搞好了,合理、科学地安排好、保护、建设好各种吃、游、娱乐、购物等基础设施建设,一定会对许多国内外旅游者观光开阔眼界产生极强的吸引力。这样,文物古迹的保护与旅游事业的发展就可以做到两全其美、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