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第五十九条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甲方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