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水电安装工程的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xxxx
2、工程地点:xxxxx
3、工程概况:xxxxx
、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
xxxxxx工程,本工程以审查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及说明”(电施、水施)、“施工图会审纪要”所确定的施工内容为乙方的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其具体合同承包内容为:
A、电气安装工程(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
(1)、表后到户内各功能间
(2)、应急照明和梯间照明(不含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牌)
(3)、电梯电缆和箱子
(4)、车库照明及桥架
(5)、开关箱、弱电控制箱(户内)
(6)、发电机双电源电缆
(7)、风机电缆和箱子
B、给水安装工程
(1)、水表以后到户
(2)、户内的冷热水管
C、博赛花园施工设计图中涉及到的水施(给水)、电施的相关内容;电气安装工程、给水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工程以及安装甲方指定的有关箱体、盒体、管线、箱等。
D、乙方承包范围还包括与本工程相关的增加工程。
二、承包工程工期
遵循土建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期限要求。本工程自xxx年xx月xx日起至土建交工日期止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竣工验收
四、工程价款计算标准及依据
1、基价直接费按《2000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计算。
2、电气安装工程、给水安装工程按Ⅲ类工程D级取费,税金按3.41%计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3、在工程施工及竣工周期中,不再执行政府及造价部门公布的关于调增工程造价的其他配套文件及市场人工价格调整文件。
、材料由甲方指定确认品牌并核价确定。
5、有争议的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
6、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乙方按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计取1.0%的采保费。
7、乙方应缴的工程税收由乙方自行向当地税收部门申报缴纳。
五、工程结算依据
以竣工图,工程变更、签证为依据,实行竣工按实结算。
六、合同总造价
水电安装工程总造价按概算暂定为每平方米6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结算为最终合同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