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尊敬的业主/住户:您好!我司安管人员于2011年4月11日晚上十点半左右在阳光美加二期翠湖居大门口文化广场(即2-3栋间)拾到一部儿童自行车,请失主移步到翠湖居住户服务中心(即管理处)认领。翠居住户服务中心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